陈桥办公系统使用说明
目 录
 第一章 任务管理模块
 第二章 事务管理模块
  第一节 事务的发起→
  第二节 事务的处理
  第三节 事务处理中的领导批示
  第四节 事务处理的终结
  第五节 事务的归档
  第六节 事务的查看、查询
  第七节 外来事务的处理
 第三章 文稿管理模块
 第四章 信息通告模块
 第五章 系统查询模块
 第六章 人事信息模块
第一节 事务的发起
  单位的所有工作人员均可发起事务。如单位领导安排布置一项工作,单位的普通人员向领导请示汇报一件事情,单位工作人员之间协商一件事情,等等。事务的发起操作如下:
  1、①点击“事务管理”、“新增事务”,②填写事务名称,③选择涉及事务的部门,④选择该事务的处理人员,⑤填写事务的具体内容,经检查无误,⑥可点击“确定递交”。这样,就完成了一件事务的发起。


事务的发起操作

  2、当然,发起人觉得该事务还需要等一段时间才能发起处理,则可点击“暂时保存”。这样,这一事务只是保存在系统中,并且只有发起人能看到。等到需要发起处理时,可点击“确定递交”来生效该事务的处理流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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